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》和《商标法》有关规定,依据七彩贝壳漆业中心[七字2013(9号)文件《关于喷涂机让利办法》],甲乙双方本着平等、互惠互利、长期共赢的原则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
一、让利范围
本让利办法只限山东、江苏、安徽、河南、河北、山西、陕西七省内腻子、砂浆代理商客户。其他省市按省市级代理商区域销售办法,不在本协议让利范围。全价购机老客户暂不执行让利活动。
二、押金购机
1.预付押金:乙方一次性付押金2万元,甲方送价值18800元便携式多功能喷涂机一台。
2.返利办法:
A、乙方年内销售产品1500吨的客户,甲方年底一次性返还押金给乙方。
B、乙方年销售1000吨的客户,每年销售量满1000吨,甲方返给乙方1万元,分2次返清。
C、乙方年销量500吨的客户,每年销售量满500吨,甲方返给乙方4000元,分5次返清。
D、乙方年销量300吨的客户,每年销售量满300吨,甲方返给乙方2000元,返完为止。
3.返利图解:
年度销量(吨) |
返还押金(万元) |
返还次数 |
1500 |
2 |
1次返清 |
1000 |
1 |
2次返清 |
500 |
0.4 |
5次返清 |
300 |
0.2 |
10次返清 |
三、让利制度
以公司下发的[七字2013(9号)文件《关于喷涂机让利办法》]为依据,结合乙方年度销量情况,对照返利图解严格执行。如:预付押金送喷涂机的客 户,年销量1000吨以上,但少于1500吨的按1000吨执行,享受返利分2次付清,以此类推;全价购机客户,年度销售公司产品数量返利情况,根据本协 议第二点第三条返利图解执行。
四、协议变更
在本协议期满续订协议时,甲方有权以新制定的销售代理协议代替本协议。对本协议的修订应基于合理和善意的准则,且新制定的让利协议文本,应当适用于全部的代理销售商。
五、协议事项
1.如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或遇不可抗力时,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
2.对本协议有异议或发生本协议所定条款以外事项时,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。
3.因履行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,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,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,可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。
4.本协议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。
六、协议效力
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、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、并加盖单位公章、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。